然而這次的投書也得到了許多的迴響,但卻與我的初衷不同,所以我先將以電子郵件往返的紀錄公佈,然而公文書的來往,就給我一些時間整理。
敬啟者您好,衛生署署長信箱的回覆如下:
近來在新聞媒體上見到貴單位在今年所推動的有關病人安全的相關事宜,並且耳聞近來台灣醫療院所在進行評鑑之事誼,重點推動的即是所謂的病人安全。我想對於此項問題發表我本人親身的就醫經驗,這個經驗可以促使再推動或者監督此項計畫時可以擬出相關政策,然而使台灣民眾的就醫安全得以得到安全的保障。
我於去年財團法人長庚醫院嘉義分院腦神經外科‧XXX醫師‧接受外科手術,住院前所有的單據(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以及診療皆指向我的病灶為腰椎第五節以及薦椎第一節椎間盤突出,不料手術當天當我推入手術房後,醫師臨時更改手術部位改為腰椎第一節以及第二節的椎間盤突出,此項更改手術部位未補填任何手術同意書, 所以導致所謂的手術同意書的開刀部位與實際開刀部位不符。
然術後醫師的解釋卻是所謂的因為長庚醫院因為住院接需要有一個病名才可以使其住院,經由住院前的檢查(胸腔X光檢查以及抽血檢驗)後復發現應為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所以,在麻醉後開刀前臨時更改其手術部位並未補填手術同意書。
出現此項的問題明顯與貴單位所推行的病人就醫安全顯有不符,本人並非屬於急症治療乃為一般常規手術,時間乃係充足。然醫師圖一時之便,罔顧病患之權利此舉似乎不符合相關規定,也未經本人之同意臨時更改手術部位與本人認知有相當大之差異。
出現這樣的問題,病人就醫的安全要怎樣才得以得到良好的把關?
僅希望藉由這個案例的出現貴單位在推動病人安全時,對於手術同意書與手術實際部位的把關可以更加嚴格,
謹謝
未明本人所言屬實 留下相關紀錄願相關單位調閱備查。
長庚醫院嘉義分院病歷號碼9216XXXX
列管編號 : 20060504013
問題主旨 : 現今實施之病人安全制度之挑戰
回覆內容 : OO小姐:
來信收悉!
有關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嘉義分院王OO醫師為您施行手術,其填具之手術同意書手術部位與實際手術部位不同乙案,本署業已請嘉義縣衛生局查明妥處並逕復您。
謝謝您的來信!
祝您 健康快樂!
行政院衛生署 敬復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回覆如下:
黃XX 君:
您好,所寄信件收悉!
有關身體上所遭遇的痛苦與不適乙案,謹致上誠摯的問候並期盼能早日康復。
病人安全是國內外頗為重視的議題,並且持續努力於營造病人安全的就醫環境。行政院衛生署於92年2月成立病人安全委員會,並邀請民眾代表參與,期許提高醫療服務品質及全人醫療照護服務,以讓醫療服務過程能有更和諧的醫病關係。
本會接受衛生署委託訂定我國病人安全工作目標及執行策略並進行醫院評鑑等相關事宜,因此,如何讓國內的醫療環境更趨安全與完善自是我們刻不容緩的首要任務。其中,『提升手術正確性』列為95年執行病人安全工作目標,讓醫療機構有所依循及持續努力推動,而94年10月間本會出版『做聰明主動的病人』小冊,向民眾宣導『問清楚手術內容再簽署手術同意書』,並期盼民眾能主動參與醫療服務過程。
很遺憾您在就醫的過程中遭逢此事件,您的經驗提醒我們對於手術安全的努力重點;今後,我們仍會秉持著建構安全完善的醫療環境之初衷,繼續為台灣民眾的就醫安全盡最大的努力。
考量您於信函中所提情事之重要性及現行醫院評鑑與教學醫院評鑑係由行政院衛生署主辦,本會業於5月22日將您所提供說明及寶貴建議轉請行政院衛生署參考處理。
再度感謝您的來信!
敬祝 健康平安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敬復
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1號5樓
TEL:02-29634055
FAX:02-29634033
老實說,這是我第一次向類似單位投訴相關問題得以得到最明確的回覆的一次,雖然這過程中仍有弊病,甚至文不對題,相關單位的卸責,但我想也已經給予長庚醫院最大的壓力,心中就是認真期待醫事審查委員會的結果趕快出來,好讓我得以解脫類似的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