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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月 10, 2008

高雄長庚護士感冒暴斃 家屬質疑院方醫療疏失

現在真的就是所謂的每日一爆,哪時候高層才會注意到這各問題?還要有多少自己人受害他們才會自覺?真不知道該如何批判長庚的高傲!
高雄長庚護士感冒暴斃 家屬質疑院方醫療疏失
2008/01/10 00:07記者盧鴻霖/高縣報導


任職高雄長庚醫院的程姓未婚女護士,7日晚身感不適至高縣鳳山醫院委託長庚醫託管的醫院就診,豈料事過2小時被護士發現臉色泛白且嘴唇發紫,經院方急救仍告不治,檢警昨相驗時,死者家屬表示死者身無宿疾,只因疑似感冒就診卻無端暴斃,檢方決擇期解剖複驗以明確切死因。

任職高雄長庚醫院的未婚女護士程女(32歲,住鳳山市瑞興街)於7日晚許於自宅突感身體不適,疑感染近來流行的流感鮞自行搭計程車至高縣鳳山醫院委託長庚醫託管的醫院就診,經急診室護人員診斷後,研判係感冒引起的症狀,由醫護人員為程女注射點滴治療,而程女則躺於急診室活動式擔架接受點滴注射治療。

急診室陳姓女護士於隔日凌晨依例巡視時,發現程女竟臉色泛色且嘴唇發紫,昏厥於床榻,即刻叫喚住院值班醫師為程女進行心肺復甦術及電極等方式搶救,仍未見改善而宣告不治。

院方於程女暴斃後連絡程女家長至院暸解死因,由於程女無疾病痛,家屬疑院方在為死者注射治療劑時發生疏失,但院方將程女到院接受治療的2小時療程所使用藥劑等細部療程予以公開以示無醫療上疏失。

檢警9日上午相驗,由於無法立判死因,檢方為查明確切死因是否牽捉醫療糾紛,決擇期解剖複驗。

星期一, 12月 31, 2007

男子尿道手術後只能坐尿 家屬告醫敗訴

這則新聞是昨天母親打電話告訴我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案件稍微類推適用一下,我所經歷之案非比本案,但仍然可以論就ㄧ般。
男子尿道手術後只能坐尿 家屬告醫敗訴

一名大一男生因為陰莖彎曲與尿道下裂求診,手術後卻從此無法站著小便,他的父親認為是醫療疏失,向法院提告,不過法官認定醫師沒疏失,判決敗訴。

2007/12/30 15:11
記者張士彥/苗栗報導

苗栗頭份一名林姓大一男學生,因為陰莖彎曲與尿道下裂求診,手術後發現尿道被切除,雖經修補尿道,但開口的位置靠近陰囊,導致他從此無法站著小便,身心重創,他的父親認為是醫療疏失,向法院提告,不過法官認定醫師沒疏失,判決敗訴。

林姓男學生從小就陰莖彎曲,尿道下裂,3歲時接受手術,將尿道開口前移到龜頭下方,10多年來都是站著小便,不過到了青春期陰莖會疼痛,再次求醫,醫師發現男子尿道長毛,決定切除,男子卻從此得坐著小便。

林爸爸指出,醫師要切除兒子的尿道並沒有經過家屬同意,手術後尿道開口被移到陰莖和陰囊交接處,只能像女孩子一樣坐著小便。林爸爸憤怒地說:「坐著排尿 他以後能結婚嗎?他不能射精啊!排尿也要坐著,像女孩子一樣,多不方便!你看他,自尊心傷害很大。」

家屬認為這是由於醫療疏失而向板橋地方法院提告,對切除尿道的台北縣某醫院楊姓醫師求償300萬元,不過法官認定,醫師做尿道切除的決定並無不當,判決家屬敗訴。只是一個大男人卻得像女孩一樣坐著小便,家屬說什麼也要再上訴。

或許醫師所為的醫療行為並未不當,但身為人就有人性尊嚴,所以醫師在從事醫療行為時就應告知徵求病患之同意為主。否則,任何活生生的人在醫師的面前就再也不是人類,在醫師面前就要任由醫師宰割自己的生命。

若運氣好,醫師替你主宰生命的結果對你而言最後是好的,就皆大歡喜!若運氣不好,醫師替你主宰生命結果最後卻造成傷害時就得自認倒楣!

因為在法官面前,醫師的地位一定比病患來的高,也不管究竟整各醫療行為過程是否有無不當、瑕疵,就都事病患倒楣!因為醫師對病患做的一定都是對病人最好的!

那衛生署在提的八大病安在幹麻?放在那裡納涼嗎?這樣該所醫院評鑑會過嗎?

雖然我覺得這個案例案主一定有所隱瞞,否則以現今這各醫療狀況,你要進入手術房前你若不知道醫師要為你做怎樣的手術,那你一定找到的是密醫,因為據我所知不管現今如何只要你要進入手術房手術前一定有麻醉醫師的訪視、手術部位的確認。假若你今天不是要做尿道整形方面的手術,那你又為何進入手術房呢?以客觀的立場來講,應該是醫師在進入手術房開刀後發現需要將尿道切除而未告知,或者醫師有口頭告知現在病家不承認而已。

所以在這裡,手術同意書就有很重要的角色,若病家同意簽署同意書,今天僅管病家永遠要用人工尿道的結果,就都不會上到法院。

所以問題的癥結又是在手術同意書!

陳請各位醫學大老們,病家是人,有該有的人性尊嚴,你要做任何醫療行為時最後經過並家同意並簽署同意書,否則你就是以大老的姿態在看人,除了醫師以外的人,在你眼中都已不在是人,而是可以讓你任你宰割的屍體、動物。

星期五, 4月 27, 2007

新聞消息

這是我去年玩的一場遊戲,經由一篇投稿於東森ettoday的文章(醫界警醒書--白色巨塔的翻版 ),喚起了許多記者的好奇。起先是水果日報的記者聯絡我希望訪問我,好吧!來者不拒。花了一兩各小時與記者盤旋,她原本與長庚醫院的對方醫師約下午訪問,結果時間到了以後,又臨時拒絕。後來水果日報的記者與嘉義縣記者工會的理事長聯繫以後,對於我的案件也十分有興趣。最後,那位記者工會的理事長與長庚醫院的公關室周旋外加恐嚇,最後於隔天我再次接受民視記者鄭榮文先生採訪後,對方醫師終於出面。

在96年4月11日我在家休息時,突然收到來自新竹學長的簡訊,後來才知道我被訪問的消息上了電視。那時共有T台、三立、東森以及民視電視台轉撥,雖然有些訊息有些新聞措詞不當,但忠於新聞自由原則,我沒駁斥。

但經過這麼長的一段時間過後,今天終於研究出相關語法,放在這裡作各紀念。

(這是我被民視記者訪問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