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0月 26, 2006

醫醫相護的訴訟結果

就不處分處分書中我們隨意的就發現三各醫醫相護的結果,我們所找到的疑點:

一、疑似有骨頭碎片殘留之情形,惟椎間盤切除手術,其術後一般會在手術傷口附近有疤痕組織之形成,有時難與殘留之椎間盤或骨頭碎片做鑑別診斷。真的很難做鑑別診斷嗎?

二、雖上開電腦斷層攝影檢查報告尚有疑似骨頭碎片之痕跡,惟在醫療常規上,尚屬可接受之範圍。這真的是可接受之範圍嗎?

三、有實陳舊性感染與手術後疤痕組織並不易區別,況告訴人當時並無發燒或白血且上升等感染症狀。感染跟手術的疤痕組織真的難以分辨嗎?假若一天吃下8顆的抗發炎藥真的還會有發燒或者白血球增多的現象嗎?


這是我目前所提出的異議點,我也會與律師商量後再提起再議。然而也對緩起訴書中(二)關於電腦斷層之顯示相關疑義,會再提出相關不同見解。

同時在這裡我也發現,在提起此訴訟時當初害怕的醫醫相護情形真的發生了,很明顯的就(二)中可以查明,當初會做這各檢查是因為嘉基的醫師與該院之放射科主任研討是否可以於我第四腰椎及第我腰椎內做脊椎穿刺取樣,後讓該院放射科醫師發現我的第1、第2腰椎內有骨頭碎片建議做斷層掃描。然而有些許醫學背景都可以知道電腦斷層檢查可以發現病患體內骨頭的問題,最後也證實了放射科主任醫師的說法確認那即是手術不完全的骨頭碎片。然而醫審會盡然說那是疤痕組織,有時難與殘留之椎間盤或骨頭碎片做鑑別診斷。難道一位醫師口口聲聲的說我的病例他多次與該院放射科醫師討論,盡然會沒有發現期間的奧妙。然而無法做鑑別診斷時,醫師就可以不用說明嗎?

在這各報告中可以明顯的看出醫醫相護的結果,也可以發現醫審會就病歷未詳閱。
最害怕的醫醫相護的情形在這各不起訴說中可以明顯的看到,天秤歪了,何時才能彰顯仗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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