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月 10, 2007

醫療訴訟有感而發

一年多前的醫療訴訟在幾週前已經滿一年了,當時那各熱血沸騰、正義化身的我早已被現今的司法制度消磨的不成人形。

或許在電腦桌前的我,現在只能大嘆一口氣,並且深呼吸,才能調解我心中忿忿不平的情緒。但還是認為小蝦米如何去對抗整各醫療制度呢?如何去要到我所謂的真相呢?知道我在打這各官司的人都會問我說,為什麼不提民事賠償呢?

民事賠償對我們家而言,是一各很嚴肅的話題。想當初對方想找人圓場時,就隱約的透露出詢問我們要做什麼?為什麼要寄存證信函?是否就是要一筆具有某種程度的賠償金?那時對我而言,那是一種羞辱,身在醫療世家的我,只要牽扯到錢就是令人無法茍同的出發點。

其實很簡單的出發點,我們只想要知道為什麼會做那樣的判斷?為什麼他要說出許多保護他自己說法的相關內容?難道事情已經發生一兩年了,他一點也不愧疚嗎?

雖然我不知道未來訴訟的道路還要走多久,走多長,但我仍然相信司法的公正性。或許對於您而言我只是您職業生涯的過客,但那過去的轉診,在信任制度下的就醫模式,換來的是自己一生的傷害。

經過三年的這各疾病的洗禮,過去那各正義凜然的剛出社會的社會青年早已消失,對於法律還是那樣的堅持信守,它是公平、正義的。

雖然歷經一次次的傷害與錯誤,雖然第一次的判定為不起訴處分,跟好友提起這中間的變化,他們堅定的告訴我,長庚醫院的魔掌有侵入其中,有許許多多的不合常規的事情出來,所以,他們告訴我,或許要翻盤的機會很低,但是,他們仍然鼓勵我現在的變化或許是一各好的變化。

這一年下來,真的被折磨的不成人形;歷經不起訴處分後的潰堤,歷經與家人的磨合,真的不知道這條路的堅持是否是值得的?

然而現今我何不深怕現今的醫師對我的治療也因為此事而有所顧慮,哪怕何年何月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他身上?有許多人勸我再去找一位醫師,完完全全不知道這樣背景的人繼續治療,免得醫病雙方互相掛礙;抑或是跟現在的醫師表明,這樣的事情絕對不會發生在他身上。

我想有些話語不用多說,因為畢竟這兩種情況是截然不同的!

最後,目前整各案件的處理狀況是我提起再議,並且在一各多月前已獲得台南高等法院地檢署發回續查,但目前處理狀況不明。或許未來的某一天,小城裡的地檢署可能會因此傳喚我現在的醫師,雖然我還沒有機會向醫師表明此事,但在這裡紀錄下來,「對不起,因為此事麻煩您了。若照成您的不便,請您海涵!」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您好,我是個不懂法律的人,但是最近我也面臨了一件醫療糾紛訴訟,要對抗醫院如此大鯨魚,所以我不斷的再努力充實自己相關的法學常識及資源,10/24我已報名參加東海大學的研討會,不知是否有榮幸能夠跟您一起討論!若承蒙指教,請mail給我好嗎?stone641024@yahoo.com
我想打贏一場我稱之為「為平民健檢品質把關」的刑事案件!

gush 提到...

您好,我是法律與醫學部洛格的版主,我最近在完成一篇文章如下:

http://storyforgush.blogspot.com/2007/10/blog-post_22.html#links

或許你可以在那邊留下事情原由,或者你也是長庚的受害者等也可以向彭醫師的網站連署。

不管如何,歡迎跟您切磋,好讓自己有所精進。

匿名 提到...

您好!我也是一個醫療事件受害者,而且快要開庭了,因為在這事件後我失去了工作,現在只能靠僅有的積蓄來生活和醫病,沒有能力請律師,而我又不太懂法律。正當我徬徨無助之際,卻讓我看到您的文章,我相信這是冥冥中的安排,神不讓做壞事的人就這樣消遙法外。
請問您願意幫我嗎?如果您願意伸出援手,請和我聯絡好嗎?
我的電郵址是: astor200312@yahoo.com.tw
不論您願不願意幫我(我是很期待也很急需要幫助,但我更尊重您的決定),我還是非常非常的謝謝您,也深深的祝願您早日康復,健康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