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風塵僕僕的趕回嘉義縣衛生局開醫療事故調解委員會,然而經由母親的口水橫末的敘述更是點出了一些長庚醫院的弊病,然而今日所點出來的問題也同樣獲得與會的奇美醫院腦神經外科蘇醫師的認同,更屢屢點出問題之所在。
然而,母親也很高興的說,今天大獲全勝!我們放低姿態並且告知我們已經撤回民事告訴,但是這是許多人所不知道的,因為現今在檯面上可以找到的是我們的確沒有民事告訴,因為重送的狀子還在法官那兒,所以沒有人知道。母親也提出我們若真的要錢,該如何計算?用美國計算方式,以基本工資20歲至65歲的基本工資計算,試問王定中醫師你賠償的起嗎?若我們真的要錢會只提出一些基本工資以及醫藥費40幾萬元的求償嗎?
(這段話引起了在場圓場的人員欽佩,與會的律師更猛點頭!)
然而最主要的重點也已經釐清,讓我更有武器可以去對抗長庚醫院:
第一、母親提出「為什麼一位主治醫師去聽一位住院醫師的建議?黃瀚葭在門診看病時是給誰看的,是給住院醫師嗎?」對方醫師卻說「我是因為我信任我的住院醫師所做出的結果,所以才會改開!」然而與會第三者醫師更說「這就是問題所在!你一位主治醫師卻去聽一位住院醫師的話!」
第二、「母親在先前陳述時有將未何王定中醫師一直告知我們有多節椎間盤突出未何在病歷上未曾出現?然而我在長庚醫院的病例soap都一樣,難道黃瀚葭的病情都沒有變化嗎?」與會的第三者蘇醫師接著指責「你說他有垂足的現象,為什麼我看病歷上他的肌力還有5分?你都在說假的是吧?」
(在會後奇美的蘇醫師更過來告訴母親說,他是有問題的治療。)
第三、我也間接確認了,當時仍然在嘉義長庚醫院腦神經外科的住院醫師蘇振興先生在刑事偵查庭上做了相關偽證,因為,我質問的王定中醫師究竟是誰跟我的家屬解釋要改開其他部位?王定中說「是我所說的!我跟你爸媽解釋的」然而這時跟著他來的法務蕭國佑先生為了害怕王定中說出不該說的,就急著把他拉走!然而那位蕭先生正就是我兩年來在中正大學參加醫療與刑事法學研討會看到在會場中睡覺的人,也是整場會議態度最為傲慢之人。
(也應該是如此因為王定中醫師在整各協調委員會時就告訴所有的人是我做的決定,並且跟我的父母所做的解釋。)
今日,話說開這場會議時是不可以錄音的!但是,我還是有“錄”,因為沒辦法為了舉證。雖然偽證罪並非告訴乃論,但是為了圖謀一些生機,所以我還是會預備好我的刑事告訴狀向嘉義地檢署提起偽證罪的告訴,試試看我的刑事訴訟是否還可以有一些生機。若沒有也沒關係,再兩年我會認真背書考上律師特考,讓這各案件重起調查。
星期一, 11月 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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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則留言:
Gush 您好, 各位朋友大家好,
恭喜您 !
您的糾紛情況是被臨時更動開刀部位卻未被告知, 甚至因而造成之後長期疼痛的後遺症.
事後, 長庚想做假 說更動手術部位有事先告知, 卻被您揭穿謊言 ...
長庚有很多不規矩的地方. 直到出事才會改 甚至出事以後也沒有改 ...
若您想刑事勝訴, 您必須舉證出其手術過程直接造成您的長久傷害;
依據社會生活經驗事實為觀察,倘可以認為某一特定行為,在同一情況下,通常均可引發某一特定結果者,此行為與結果間,即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律上好像是說, 若您能證明 任何一般人都認為 假使 這樣的手術過程, 通常均可引發 您的長久傷害, 則您 (的傷害) 就可以歸責於 這次手術過程. 換句話說, 長庚就必須有人出來負刑事責任 ...
另一種證明法是 若不能想像 條件不存在, 結果還有可能發生; 照樣可以歸責.
也就是說 您 (也可以說是任何人) 不能想像 您到另一家醫院另一個主治醫師開您的刀, 還是有可能造成您現在一模一樣的結果 ...
若您不提刑事也不告民事, 則就只能追究行政責任了 ...
如果 長庚是想連行政疏失都想逃脫, 則太離譜了 ...
立人
961127
.
彭醫師//好,
喔!可能我表達有問題,我今天沒有撤回民事告訴,因為民事告訴的第ㄧ位法官的相關話與激起了一直幫助我的律師說,那我們就撤回告訴,在重送狀子。然而重送狀子,第ㄧ位法官想當然爾的就該迴避,否則我就要寫狀子要法官迴避了呢!
然而刑事告訴則因為我不想再花律師費請律師,所以沒有提起自訴。
但是刑事的請求權有15年吧!我沒記錯的話!絕對有足夠的時間讓我來準備考試,並且提起再訴!所以不管再來的指控為何,我絕對會在未來三來內,研讀法律,考上律師司法官執照!
我知道要有相關因果關係支存在,
我現在只能說他開錯刀,
其實後來接手的醫師有說,現在雖然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沒有問題,但是他不敢保證未來不會有問題。
算了沉重的問題不再想他,然而我還是如期撰寫刑事告訴狀-偽證罪。或許檢察官會不採信,但是我會將那天的錄音檔翻譯成口譯本,讓檢察官可以得知其為共犯結構,且該醫師行為就有違醫療法!
然而或許可以讓您們評評理,
ㄧ位現今已經是主治醫師的一位住院醫師,竟然在檢察官詢問手術更改未填寫手術同意書這點是否有違醫療法?
他說,他不了解相關法律。
那我的質疑來了,真的不知道還是包庇?!
(算了這將會是無解問題)
Gush 您好, 各位朋友大家好,
介紹各位多看一本書 ...
醫生,你確定是這樣嗎?
另外, 長庚上了維基百科全書了 ...
醫術變算數
立人
961128
.
我覺得您不應該把憤怒牽扯到嘉基醫生 跟護士身上
畢竟 錯鋘是 在長庚發生的
應該要請長庚繼續給你一個合理的真相
匿名者您好,或許您不知道一個月前我在嘉基所遇到的vip級的醫療待遇,就因為我和嘉基骨科有他們口中的“醫療糾紛”,但這樣行為已經對病患隱私造成極大威脅,所以我是否有權把我的存證信函針對嘉基,這是我的權利,我有權自我維護!
ha ha ha 自說自話
若真的要錢,該如何計算?用美國計算方式,以基本工資20歲至65歲的基本工資計算,試問王定中醫師你賠償的起嗎?
以上這段話真是個天大的笑話
你付的健保費用如果以美國的計算方式
你早已經破產啦! 你在長庚的醫療費用總合如果拿到美國,恐怕連個小感冒都看不起吧!!
這是甚麼雙重標準?
你要是能考上律師司法官! 我就當法務部長給你看!!
謝謝樓上的仁兄〈姊〉刺激Gush,因為她是有刺激就會有反應的,同時也恭喜你哪天當上〝法務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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