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受害者網路串聯活動
發起人 :
曹賜斌醫師
彭立人醫師
緣由 :
近年來, 長庚醫院管理走樣, 致使民眾受害事件層出不窮 ...
基於督促讓長庚醫院更了解自己經營缺失, 更人性化處理因疏失而造成民眾的傷痛, 所以發起此次網路串聯活動.
串聯平台 :
暫以 彭立人醫師 部落格 為訊息彙整發佈平台.
可以採用 RSS 訂閱 或 e-mail 訂閱方式, 隨時更新資訊.
串聯方法 :
1. 欲加入此次共同運作的朋友們, 須 Fax 給我們一份加入同意書 (傳真 : 0943207193) ; 上面註明 e-mail 及聯絡電話 ...
2. 我們接到這份傳真後, 會電話與您聯絡, 做初步的互通訊息 ...當我們確認 您的受害內容時, 會分配小組長給您 ...
3. 我會在適當時機, 在我部落格邊欄, 公佈此次運作串聯人數的動態統計 ...
4. 在適當時機, 會在適當場合召開聯合記者會.
5. 絕對遵守保密原則. 提供更多幫助與資源, 群策群力 ...
也非常歡迎 法律 及 富含正義感的人士 參加 ...ps : 此篇歡迎 轉載 連結 評論 ...
為應映部落格有彭醫師的邀約,故讓我有想要重整所有相關資訊的動力,幾年前,我一時興起創立了一個法律與醫學的衝突部落格,開宗明義的就寫了一篇法律VS醫學的文章,那時我一個人與眾多的醫界大老辯駁,讓我覺得身心俱疲,後來慢慢的就結束了那裡的營業,但我還是沒有將他完全的關閉他。然而在幾篇文章中,跟醫師們的辯駁讓我更體現了醫醫相護的道理。更有人甚至質疑我的身分,讓我覺得萬念俱灰。例如:然而在這篇也引起許多的共鳴膽問醫界人士,進入手術房後才改手術部位一事是否為合情合理之事? 、然而當我公佈了有爭議的錄音檔之後,所有曾經來過的醫界大老們就未在出聲了。
我不知道這究竟是為了什麼,這麼執著於這樣的事務,在那各部落格中有我為了充實我對醫療糾紛的領域做足了功課,為要的是能夠更客觀更有立場的為了自己所遇到的事情辯護。然而這幾年中我更是體驗了所謂的醫醫相護,甚至也體會到要後者來指正前者的錯誤這是更困難的。但我為什麼要這麼做呢?何不是奢望不要再有類似的gush同樣遇到類似的醫療窘境,欲展翅高飛時,真的卻狠狠的跌落,並且遍體鱗傷。
事實說明:
我自九三年五月由嘉義福音聯合診所轉診至嘉義長庚醫院,並且於當年接受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椎間盤突出手術。手術後持續在門診看診,然而因九四年二月我出現更嚴重的下背痛,在嘉義長庚接受核磁共振的檢查,那時做完檢查後回到家中,嘉義長庚醫院捎來電話,要我再回醫院再做一次有注射顯影劑的檢查,那時的我殊不知自己體內已有隱藏的病因。然而醫師最後告訴我,這是沒問題的,更沒有再做任何問題的詢問以及檢查。
那麼我只好繼續大學的學業,後來,因為沒辦法,疼痛持續的加劇,我只好又再新竹馬偕醫院腦神經外科就診,醫師另行照了核磁共振並且做了“理學檢查”,推斷我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椎間盤突出,並且須在進一步手術治療。當年我也曾經在新竹國泰醫院腦神經外科就診,醫師經由電腦斷層以及“理學檢查”告訴我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有嚴重的椎間盤突出。
(“理學檢查”或許也是這各事件中佔有滿大的腳色。)
然而最有爭議的是,在九四年七月十三日(暑假)接受嘉義長庚腦神經外科王O中醫師的建議施行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椎間盤突出手術,然而在我進入手術房接受麻醉前,我皆不知道我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有椎間盤突出,更沒有任何醫護人員替我做理學檢查,最後,在我進入手術房被麻醉後,醫師就跑出來告訴我的父母親說,要改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突出手術,現今也未有任何文件足以證明有這件事(告知父母同意這件事)的發生。
然而,當我在手術恢復室清醒時,我發現我原本的下背痛突然變成上背痛,並且痛的不得安寧時,強烈詢問恢復室的護士小姐為何我會痛上背痛?我到底開刀開在哪裡?恢復室的小姐淡淡的對我說,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椎間盤突出手術。我隨即反應,為何會是第一腰椎和第二腰椎呢?護士小姐也未回答我,就離去了。並且詢問主治醫師後,在我手中打了tramdal止痛後我就昏睡了。然而,當我清醒時,也就是我要出恢復室時,我見到爸媽第一句話並不是我的腳會動等。而是問為什麼我會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
那時,爸媽不正面回我就叫我休息不要問那麼多?然而,止痛藥也很快的失效了。所以每當止痛藥失效後,我就喊痛,幾乎就是每四各小時,或者不到四各小時我就喊痛。然而在那天半夜,最後也裝上疼痛控制儀(pca)那時也已經清晨一兩點了。
(趁著神志有點清醒時,傳了幾封同樣的簡訊給我的同學、學長報平安。然而那時學長也告訴我,我要開始“蒐證”,因為這樣的治療未依契約所規範的履行,最好將所有的對話都錄音起來,作為防備。然而,所以我再手術後所有的醫師查房對話皆有錄音蒐證,所以我下述的情況皆有錄音黨可以佐證。)
然而,當身體一天天的回復,才知道這樣的手術並未改善我的症狀,甚至在手術後還在住院的時候,就出現了下背痛的症狀,更甚至無法行走。然而,主治醫師就說要請復健科醫師替我針灸,並且強調不是“類固醇”。然而,最後在半威脅的情況下,我接受了會診復健科的建議。
(當我決定離開長庚醫院時,拷貝所有病歷後才發現我所接受的所施打根本就是“類固醇”!(又是一各謊言))
當我在嘉義長庚所接受的手術並沒有改善我的狀況後,我四處求醫。甚至跑到林口長庚、高雄醫學大學、新竹馬偕醫院求證,然而在林口長庚醫師最後可能已經發現了問題,最後卻叫我回去找嘉義長庚的主治醫師。最後在高醫得知了我在第一次接受他手術後造成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塌陷,懷疑有陳舊性感染,建議我住院接受抗生素治療並且做脊椎穿刺等。然而那時在高醫得知這樣的結果,其又適逢那年的中秋節,電話告知父母親之後,告訴我先回嘉義再作另一部的打算。
後來在嘉義知名醫院以及林口長庚所有抽血檢驗皆指出我體內有慢性的感染,慢性感染指數偏高後,經過家醫科醫師的會診,排除體內還有其他病徵可能造成這樣這樣的檢驗值。後來在這樣情勢緊迫下,嘉義長庚醫院的醫師不得不替我安排核子醫學檢查,當核子醫學檢查報告出來後,也指明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有炎症反應。但醫師卻不敢肯定的告訴我們這是什麼問題造成的,甚至要我們到林口長庚醫院找他的老師就診。
(那時,媽媽甚至懷疑核子醫學的醫師醫醫相護,怕王O中醫師被告所以不敢說出真相。然而我也不得不懷疑,同病房也有一位阿婆,做完核子醫學,王O中醫師有找其家屬去看核子醫學的片子。可是當我離開長庚醫院前我皆未聽過、看見主治醫師將我的核子醫學報告以及片子給我們看。當天辦理出院時,我隨即也拷貝了片子以疾病摘。然而,主治醫師也不會想到,我在他向我和母親解釋前我已經看過片子,也看到醫師的報告。)
當下我與母親就決定,離開長庚體系,到了嘉義知名的醫院就診。然而將所有的檢查資料皆轉交給接手的主治醫師,他說了這麼一句話“那這各核子醫學有做跟沒做一樣嘛!”後來為了確認我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是否有感染的跡象,因此接手的主治醫師撥了電話給放射科的主任,然而我們進而從放射科主任醫師得知了一項當我還在長庚醫院就診時,從未得知事情,就是要接手的醫師注意我「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有明顯的骨頭碎片遺留」在治療時要注意,並且建議再作電腦斷層確認。然而因為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實在塌陷的太嚴重實在無法做腰椎穿刺取樣。可是接手的醫師,後來幫我做了理學檢查,他發現我還是第四、五腰椎及第一薦椎可能造成我坐骨神經痛的問題,然而當天也收住院,所有的治療從新開始。並且也做了電腦斷層掃描的檢查,也確認了上述的問題。
然而事情發生後,換了醫院、換了醫師,我還是聽到對方醫師告訴我,“我絕對不會找骨科治療我的疾病”但他絕對不知道當我在跟他通電話時,我已經找到願意接手的醫師,他正是骨科醫師。我們曾經寫過存證信函,要求醫師出面說明為何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始終沒有得到相關回覆,害的後續治療的醫師從頭開始,然而也因為從頭開始,所以發現了更多不為人知的問題。
當我知道長庚醫院的奸宄,造成了我ㄧ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兩年的休學,喪失了最佳黃金讀書期。經過多次的手術治療、醫院的拒絕治療等身心俱疲,這些誰可以撫平我的傷痛呢?每想到一次就有一次的怨恨,然而現今的身體狀況呈現、敗壞,讓我多次含淚盈框。
然而與長庚的戰爭並不會因為刑事上檢察官的不起訴而打退堂鼓,反而這樣會激起我心中那把永不抹滅的烈火,專研於法律的一字一句直至將長庚那些卑劣份子,違法亂紀的行政體系衛生署官員做出相關行政處分後我才會罷休。
然而我要質問長庚的事:
為何手術同意書以及開刀部位不同,黃姓麻醉科主任醫師以及董姓刷手護士放任王姓外科醫師開刀?這符合醫療專業倫理嗎?
(更諷刺的是,前陣子我有朋友在嘉義長庚醫院接受麻姐培訓時,黃姓麻醉科醫師還切記叮嚀告知他們,當手術同意書所開刀的部位與外科醫師實際執行手術部位不同時應予拒絕。但黃姓麻醉科主任醫師卻放任外科醫師草率執刀、試刀之嫌?)
同時也要質問當時仍然為腦神經外科的蘇姓住院醫師(在幾各月前已經由住院醫師轉任為主治醫師),你在偵查庭中說,王姓外科醫師曾經在術前向我以及家屬解釋並作理學檢查後才決定更改手術部位,且這樣的行為並不違反醫療專業。這是真的嗎?當您說這話時,你心中是否有所震撼或者疙瘩呢?還是因為你會因為他的指導而永遠無法成為主治醫師而為他說謊話呢?
(我有相關錄音檔可以證明腦神經外科王姓醫師在為此次手術前,完全僅是猜測性的執刀,完全沒有相關依據。我願為我所說的話語負責,請問嘉義長庚醫院王姓主治醫師以及蘇姓醫師是否願意為你曾經所說過的話語負責呢?)
為何我多次向長庚醫院聲請病歷,多次遭到貴院的刁難。後來才發現整份病歷的漏洞百出。一來我的病歷從我第一次在長庚醫院看診時至憤而離開長庚時的soap都一模一樣,難道我的病情完全沒有變化嗎?這份病歷沒有瑕疵嗎?
(有相關存證信函佐證)
然而更在有疑問手術後出院病摘,更甚至發現出院診斷有被更改過的跡象,甚至沒有遵循醫療法所規範的登記更改時間以及醫師簽名?
(原來就是使用複製、貼上後,當我要拷貝病歷時才發現有問題才更改!)
最後甚至再我最後一次住院時,醫師的病程記載,醫師根本沒來查房,如何有病人囑述的相關問題?更何況病歷記載當時醫師在診間看診,何來病房巡房?然而整本病歷的病程記載接式電腦文字輸入,肆後發現這各個案可能會有醫療糾紛時,明顯的可以發現多了許多手寫文字記載,也未依照醫療法所規定記載時間以及簽名。
(然而上述這些,我都有錄音檔以及病歷影本可以佐證!)
長庚醫院的大家長,王永慶先生請您出來為你所建立紀念您父親的長庚醫院,所為的事情道歉。以平復我們這些受傷者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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