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4月 05, 2008

2008年民商法暨醫療法研討會

或許有格友需要這樣的資訊,我業已報名完畢,應該會如期與會參加!若有報名的人也留個話兒,在這虛擬的網路世界中我們可以辦個小聚會讓大家看見彼此的見面分享。

2008年民商法暨醫療法研討會

活動地點 台中地方法院第二辦公大樓五樓會議室(台中市自由路一段九一號)
活動有效日期 2008/6/14 
公告內容 2008年民商法暨醫療法研討會

◆ 時間:二○○八年六月十四日(星期六)
◆ 地點:台中地方法院第二辦公大樓五樓會議室(台中市自由路一段九一號)
◆主辦單位:台中地方法院、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台灣臍帶血研究協會、台中律師公會、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

8:30-8:50 報到
8:50-9:00 開幕式:
謝在全副院長 司法院副院長
李彥文院長 台中地方法院院長
謝哲勝教授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台灣臍帶血研究協會理事長
蔡得謙律師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
曾勝珍副教授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

9:00-9:50 第一場:論典權人之典物處分權
主持人:謝在全(司法院副院長)
報告人:朱柏松(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與談人:吳光明(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
與談人:陳榮傳(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9:50-10:00 休息

10:00-10:50 第二場:工資優先權
主持人:謝哲勝(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報告人:黃健彰(中正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與談人:吳光陸(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
與談人:林炫秋(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10:50-11:00 休息

11:00-11:50 第三場:公司治理面向下共同決定權之探討─德國法之啟示
主持人:蔡得謙(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
報告人:陳彥良(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
與談人:陳介山(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與談人:朱從龍(律師、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11:50-13:30 午餐、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會員代表大會、理監事會

13:30-14:20 第四場:我國債務清理的法規制及案例研究
主持人:李彥文(台中地方法院院長)
報告人:李福隆(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與談人:李禮仲(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與談人:姜炳俊(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14:20-14:30 休息

14:30-15:20 第五場:醫病關係與瑕疵醫療行為之舉證責任
主持人:董保城(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衛生署法規會委員)
報告人:林洲富(台中地方法院審判長、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與談人:林家祺(律師、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與談人:李冠華(嘉義聖馬爾定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

15:20-15:30 休息

15:30-16:20 第六場:論民法「緘默詐欺」與醫師「告知後同意」義務違反
主持人:羅永達(清泉醫院院長)
報告人:璩大維(心臟內科醫師、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研究生)
與談人:曾勝珍(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
與談人:施宏明(署立嘉義醫院婦產科主任、美國世界大學醫學博士、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16:20-16:30 閉幕式
16:30-18:00 台灣臍帶血研究協會會員大會、理監事會

主持人:3分鐘;報告人:15分鐘;與談人:10分鐘;其他時間為提問與討論
※徵求協辦單位與贊助單位。
※會員與非會員報名均請於6月5日前將以下報名表email給聯絡人(非主辦單位成員參加研討會,當場酌收研討會報名費200元),研討會論文集原則上僅提供給事先報名且親自出席者。
聯絡人:黃曉薇小姐 (05)2720984 swhuangster@gmail.com

報名表
姓   名 email
機關學校與職稱
是否為主辦單位成員
□任職於台中地院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會員
□台灣臍帶血研究協會會員
□台中律師公會會員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師生
中午是否用餐 □葷食 □素食 □不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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