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疏忽中的醫學倫理基本上提出四個理念:
1. 生命之神聖性( sanctity of Life)
生命的神聖性是天經地義的,也因為生命的脆弱而使他更顯得珍貴,應序謹慎關照。醫生的醫療因之是一種社會負與的神聖任務。(Sacred Trust)。
2. 利益病患切勿傷害( Beneficence and Non maleficence)
診治病人就是要利益病人,使病人得到健康,其過程為避免傷害,處處以病人的利益著想,以病人的福祉為優先考量。
3. 個人的自主性( Individual Autonomy)
病人對於自己的身體有自主權,因之醫生在醫治促進健康的過程中,是一個同伴而不是主人。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 因之為醫倫的必然。
4. 公平正義( Justice)
生命沒有富貴貧賤之別,因之必須對病患一視同仁,不論男女老幼,社會顯達或酒漢,基本上皆應提供相同的照顧與關懷。
這四個理念的目的都在促進醫病關係的和諧與提升。
台灣醫望雜誌在探討醫療醫療糾紛(趙平「醫療糾紛公案」。醫望1996;15:21~23)時,也提出了類似的因應之道:
1. 良好親切的態度。
2. 醫生能盡力病讓病人及家屬體會到醫生的真情關懷。
3. 不但向病人,也向家屬解釋病情,並隨時告知變化及其可能的影響。
4. 親切有忍性。
5. 醫療糾紛鑑定委員會的成立並建立其公信力。
1. 生命之神聖性( sanctity of Life)
生命的神聖性是天經地義的,也因為生命的脆弱而使他更顯得珍貴,應序謹慎關照。醫生的醫療因之是一種社會負與的神聖任務。(Sacred Trust)。
2. 利益病患切勿傷害( Beneficence and Non maleficence)
診治病人就是要利益病人,使病人得到健康,其過程為避免傷害,處處以病人的利益著想,以病人的福祉為優先考量。
3. 個人的自主性( Individual Autonomy)
病人對於自己的身體有自主權,因之醫生在醫治促進健康的過程中,是一個同伴而不是主人。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 因之為醫倫的必然。
4. 公平正義( Justice)
生命沒有富貴貧賤之別,因之必須對病患一視同仁,不論男女老幼,社會顯達或酒漢,基本上皆應提供相同的照顧與關懷。
這四個理念的目的都在促進醫病關係的和諧與提升。
台灣醫望雜誌在探討醫療醫療糾紛(趙平「醫療糾紛公案」。醫望1996;15:21~23)時,也提出了類似的因應之道:
1. 良好親切的態度。
2. 醫生能盡力病讓病人及家屬體會到醫生的真情關懷。
3. 不但向病人,也向家屬解釋病情,並隨時告知變化及其可能的影響。
4. 親切有忍性。
5. 醫療糾紛鑑定委員會的成立並建立其公信力。
3 則留言:
1. 生命之神聖性( sanctity of Life)
2. 利益病患切勿傷害( Beneficence and Non maleficence)
3. 個人的自主性( Individual Autonomy)
4. 公平正義( Justice)
以上四點,可說是醫療道德的內涵,
但是所謂的醫學「倫理」則是在道德彼此衝突時做一個抉擇.
請問以您的觀點,以上四點有沒有先後次序可言!
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可以參考拙作「機械公敵(i,Robot)」
http://jerome.zh-tw.org/archives/000152.html
其實醫師們也都期待醫學倫理的實踐,
只不過在務實上常出現困境.
希望在討論中得到一套「醫學倫理」的思考行為準則,
讓醫師在急迫的業務中做出正確的反應.
謝謝!
就我而言上面四點是並駕齊驅的,假若在一般的情況下四者應為同時並行沒有所謂的先後次序之分。
但事情的發生總不是像您我所想的一般那樣的理想,所以醫事法規裡面也有相關規定是說假若再於緊急情況下得以不必經由病患同意下行使侵入性的治療。
所以在緊急情況下生命的神聖性( sanctity of Life)、利益病患切勿傷害( Beneficence and Non maleficence)及公平正義( Justice)應該是並駕齊驅的。而個人的自主性( Individual Autonomy)就得放在一旁往後在做解釋吧!
因此有法規的保護之下,例如一位在車禍中受到重傷昏迷的患者送至A家醫院急診室時,醫師須在維護生命神聖性的狀況下且最有利於病患的醫治方式對齊做最佳的處置與治療,已經昏迷的病患醫師本身也無法故其個人的自主性,除非有家屬陪同,假若有家屬陪同時就得經由家屬的簽章同意其相關治療,而現今的健保制度公平正義我想大家都是在同一條水平線上(齊頭式的平等)也無所差別了。
(就像今年初的邱小妹事件中,以我的立場而言,我本身覺得林致男醫師的醫療處置(轉診)無誤。)
而就我本身的立場而言,現今的醫師也都是有做到公平正義的原則,因為當醫師在醫治病患的同時,誰會知道這位病患的貧賤或者高貴呢?
以上只是我純粹的意見及看法,假若與現實情況不同,也請各位醫師們提出來批評與指教。
你的競爭者在醫學會上嚴詞批評你同事的研究報告,使你極為不快,遂在第二天大肆抨擊他的研究~怎麼辦?
從學術立場是否正確和實證,做學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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