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24, 2005

存證信函

我寄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封存證信函,以下是我寄給當事人的內容以及他的回覆


敬啟者:
本人於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八日於台瑞門診時,允諾接受台瑞為本人動開刀手術,而當時台瑞告知本人開刀手術部位為腰椎第五節及薦椎第一節的椎間盤手術治療。

但於實際開刀當日七月十三日,台瑞臨時更改手術部位為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手術。並且更改手術部位之開刀手術未有改善本人的腰痛現象及腿部麻痛之現象,並於術後疼痛控制儀器拿掉之後,即出現上述之現象,未達本人當初手術之目的,並未有減輕本人疼痛之效果。

出院後本人依照台瑞囑咐繼續做復健治療,但經復健治療一段時間後疼痛仍在,因此經由復健科轉介回台瑞做進一步的檢查。
檢查結果發現本人腰椎第一、第二節的椎間盤突出問題仍然存在,並且仍有神經跟壓迫之現象以及許多相關未解之問題。

惟迄今仍未見台瑞告知並且檢討整體醫療療程的經過,因此限於收到此函十日內回復處理方式;若仍逾期不回函,本人將不得不依法提出相關醫事訴訟,請台端自行酌參。




存證信函的回覆:

敬啟者:
本次開刀之適應症、目的、特異姓、可能之療效與併發症,本人已於門診與手術前與貴家屬充分說明,手術同意書也載明「只以外可手術治療並不能完全改善解決病患的不適,手術後應配合藥物和復健治療及術後病患對於體重、姿勢和規律的運動的控制,才是決定癒後的主要因素。」且經台端了解同意後簽名。另外,更改手術部位一事,乃於手術貴家屬充分解釋告知後進行,並根據開刀當時臨床症狀及本人醫療專業判斷後行之。

本人重申,手術後疼痛現象之控制有賴病患體重控制、姿勢調整與規律運動。且脊椎神經系統受壓迫後症狀恢復期間長短因人而異,一般而言,常需半年以上。然手術後隻電學診段檢查也未發現神經跟壓迫現象。台端對所謂問題之認定與醫療專業或有不符。

醫者父母心,為病患謀求最大福利與健康乃本人之職志。望台端以友善健康態度面對自我生活與疾患,並耐心治療復健,方為醫治身心最佳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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