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2月 13, 2005

關於台中市長輩發表病歷一案,我會蒐集完全相關資料後再與大家一起探討!

如題 關於台中市市長胡自強先生被公佈病歷一案,

我會等到最後再蒐集完相關資料後就會與大家一起分享。

至於那13名醫師的是否有罪、或者無醫德,

我想我把所有事情搞清楚之後再與大家討論。

因為,現今實際情況不應該對此案例發表任何意見。

因為胡市長是公務人員,而公務人員又有其相關規定也與醫學倫理相違背。

所以,希望我在此部落格與大家討論此事的大眾們稍待一會吧!


我在某幾篇的回應有提到相關事情的一點見解,有興趣者可以直接去那邊看我的見解!

基礎醫學倫理學(Besic Biomedical Ethics)

回應:當然要醫醫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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