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關於台中市市長胡自強先生被公佈病歷一案,
我會等到最後再蒐集完相關資料後就會與大家一起分享。
至於那13名醫師的是否有罪、或者無醫德,
我想我把所有事情搞清楚之後再與大家討論。
因為,現今實際情況不應該對此案例發表任何意見。
因為胡市長是公務人員,而公務人員又有其相關規定也與醫學倫理相違背。
所以,希望我在此部落格與大家討論此事的大眾們稍待一會吧!
我在某幾篇的回應有提到相關事情的一點見解,有興趣者可以直接去那邊看我的見解!
基礎醫學倫理學(Besic Biomedical Ethics)
回應:當然要醫醫相護
星期二, 12月 1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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