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章法的訂立,說明了電子病歷所有權屬於病患之本身,可惜的事是現今對於病歷索取仍需由醫師同意甚至告知醫師,這樣的隱私權該由誰來保障!
病歷電子化是一件邁向世界潮流的一件事,可是病患的隱私權要如何兼顧?要如何防止電腦駭客入侵,而得知自己的相關隱私了!假若病歷要電子化何不推展隨身病歷呢?
而推薦一個彭立人 醫師的部落格,裡面說了許多有關隨身病歷的好處,請有興趣的醫師可以至那裡觀賞。
讓病患自己帶著自己的所有病歷就醫,也免去許多的麻煩!醫師也不用一再的詢問病人的病史,也不會因為少說了哪一段病史而錯失救治時機!
雖然,病歷電子化的出發點是一件好事;醫護人員可以複製、貼上省去了許多麻煩的時間!但是,竄改病歷是否更顯而易見呢?或者是出現我曾經寫過的一篇文章病歷寫作之時戳記載之重要性等問題。
仍有許多問題需要有法律的規範以及道德良知的檢討,醫師需要再教育、病患也要再教育!等到教育完備,減少漏洞出現後,再談病歷電子化也不晚!(單純個人意見)
以下有兩篇相關的新聞報導,請大家深入閱讀吧!
病歷電子化 病患隱私怎麼顧?【聯合新聞網 記者李淑娟、張雅雯/報導】
衛 生署推動「病歷電子化」三年,昨天發表今年度訪查結果,在460家受訪醫療院所中,五成已將大部分病歷輸成電子檔,四成院內部分系統已有直接傳送的效果, 不過,醫療改革基金會呼籲,電子化雖然方便,相對病患隱私更容易外洩,政府應該同時提出有效的保護作法,而不是只以無紙化的行政手段為目標。
衛 生署資訊中心主任徐嫦娥表示,病歷電子化由醫院自主性推動,雖然醫院資訊設備更新,與健保需要電子申報不無關係,衛生署鼓勵醫院加速病歷電子化,著眼可減 少病患等待病歷的時間。 目前半數以上醫院雖然還是脫離不了紙本,不過內容多以電腦輸入再印出,期許可以繼續邁進院內全部流通,甚至擴及預防保健等所有健康資訊全部載入的終極目 標。
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表示,病歷如果能電子化流通,讓病患即使變更醫療院所,醫師還是可以知道其病史來綜合判斷,免除重複檢驗、用藥,的確是個方便做法,但不可諱言,電子化後對患者隱私的保障以及更不著痕跡的竄改問題,都不見政府提前準備、作出回應,令人憂心。
台 大內科教授王正一認為,台灣對病患隱私的保護做的不夠好,是既成事實,需要從教育著手,比如病歷討論會時,就不能曝光病人的病例代碼等可以辨識的標誌;對 於有不當公布病歷隱私的行為,應該嚴懲;此外,電子化之後,如何設計適當的權限來把關,這都是推動病歷電子化同時,不能忽視的課題。
衛署推全國病歷電子化 未來就醫病歷帶著走【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吳思瑋台北十九日電)衛生署病歷電子化調查報告今天指出,國內醫院有四成以上到達第三階段「資訊系統與資料已有整合的功能」,且將由院內整合階段,逐漸邁向院際的分享與交換應用,未來病歷帶著走,指日可待。
調查結果也顯示,國內目前約有五成醫院位於第二階段「病歷電子化」。不過,在診所部分,大多處於尚未電子化的階段,進展不明顯。
行政院衛生署為有效整合醫療資訊,持續推動全國病歷電子化,於下午發表「九十四年度醫療院所病歷電子化現況調查」成果,預期有助未來病患轉診及健保卡儲存病歷記錄的發展。
衛生署表示,在「醫療院所電腦化、內外部網路化配置及應用概況」方面,國內大多數醫院的電腦化程度已達一定的水準。國內醫院已有八成以上採用開放式主從資訊架構,而且區域網路建置比率已達七成以上。
應用系統使用方面,以醫學中心使用最為多樣與普及,區域醫院次之,地區醫院與其他類醫院則偏少。診所使用電腦來輔助醫療作業已非常普及(高達百分之九十九)。
目前國內診所最基本的資訊系統應用為掛號、門診及媒體申報作業;另有加入社區醫療群的診所,會再使用社區醫療群系統。
衛生署說,這次發表有助了解國內醫療資訊的管理狀況,並可以作為制定病歷電子化及其他衛生保健相關政策的依據,及檢視推動病歷電子化三年來的成效。
有 關調查的訪談樣本,衛生署表示,醫院部份採全面普查方式,扣除三十家停歇業或拒訪的醫院,共計訪談五百三十八家醫院;診所則採分層隨機抽樣方式來選定受訪 對象,在全國北、中、南、東區抽樣選出約母體的百分之二十為樣本,共計完成四千零三十三家西醫、牙醫、中醫診所及其他機構的訪談。
衛生署預計將在明年一月公布完整報告,屆時可查詢衛生署網站:http://www.doh.gov.tw。9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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