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0月 27, 2005

膽問醫界人士,進入手術房後才改手術部位一事是否為合情合理之事?

膽問醫界人士,進入手術房後才改手術部位一事是否為合情合理之事?

見阿三在骨科明醫二審判決無罪的一文中,

對於進入手術房後才更改手術部位之一事,在醫界真的是常有的事嗎?

假若是以下狀況呢?

某甲在00年0月0日同意某乙為某甲實施神經外科脊椎手術,某甲所承諾的手術部位為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之手術,但於手術當天,某甲已被推入手術室後,某乙卻告知其相關家屬說要更改手術部位,改為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手術。

解釋理由為,因為影像學顯示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比較嚴重!


請各位醫師們發表意見吧!

10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引用: 醫學和法律的不同
我的同學Metress的一篇blog被引用成為gush「法律與醫學的衝突」一站的開站文。來講講我的看法。

醫學和法律一點也不對立。如果法律人追求的是不能妥協的公平正義,那麼必然會對醫界的種種作為看不順眼。醫學追求的是正確(診斷)、合理(倫理、法律)、經濟三者的平衡點。醫學追求的多元價值,在這個醫療糾紛不斷的世代,會不斷把法律問題的權重調高,終有一天會克服法律問題,而在這些轉變中會犧牲什麼,就由所有人一起承受吧。(繼續閱讀
http://jerome.zh-tw.org/archives/000219.html)

匿名 提到...

看情形, 有些是蠻合理的, 舉例來說

1.原先以為是急性盲腸炎, 開刀進去, 發現腹部有腫瘤
2.當然不切盲腸, 改切腫瘤

gush 提到...

那你覺得事先就可以察覺出來的病照,

就如同以下之舉例:

某甲在00年0月0日同意某乙為某甲實施神經外科脊椎手術,某甲所承諾的手術部位為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之手術,但於手術當天,某甲已被推入手術室後,某乙卻告知其相關家屬說要更改手術部位,改為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手術。

解釋理由為,因為影像學顯示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比較嚴重!


合理嗎?

匿名 提到...

合理

還是你希望他幫你開一個比較不需要開刀的部位?

gush 提到...
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看來您的誤會可大了!
外科醫師當然不能只從影像學來判斷病情,而是從病史、身體檢查、實驗數據、影像學或是其他特殊檢查來判斷問題。
但是以您的例子而言,病史和身體檢查大概只能分辨是否為神經的問題及一個概略的位置,若要決定是那一節的毛病,除了屍體解剖之外,影像學是唯一可以精確定位病灶的方法。
單就本文的問題而言,您的醫師是合理的,並且顧及病患的最大利益,符合所謂的「不傷害病人」原則。
期待您其他的舉証!

gush 提到...

外科醫師當然不能只從影像學來判斷病情,而是從病史、身體檢查、實驗數據、影像學或是其他特殊檢查來判斷問題。

對就是這個環節出了問題,
我想,
有些事在我尚未解決前,
我不可以透露太多,
或許,您可以的話,願意知道的話,
我可以私下告訴您!

gush 提到...

脊椎外科的職業心情

這篇文章中點出了幾個問題,
合理?我想當事人看到了,甚至他的朋友看到了,也會覺得心虛吧!

匿名 提到...

馬後砲人人會放
你在留言板對人指名道姓,這樣好嗎?
醫生不是神,病人不是機器人

gush 提到...

是不是馬後砲我不知道,但我相信這些人所述的是將自己的意見放上來,也就是我設這個部落格的意願與期望。

關於放上醫師姓名之事,
確有不當之處,在此將他刪除。
敬請見諒。

醫師不是神,這我知道,
但病人不是機器人,但醫師不能成了斷送病人前程的殺手,也不能這樣的玩弄病患生命!